四川恒开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青神县西部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青神县西部老旧小区工程项目(劳务机械分包、材料分包)进行公开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项目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

二、建设规模:

(一)青神县西部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包括青神县西部片区青竹街道的25个小区之:

1.小区内的基础设施:燃气管道5680米,排水(污)管道6455米,道路11300平方米(平均宽6米),供电线路规整7460米,绿化9450平方米,路灯241盏,垃圾收储46(个、套),养老托幼360平方米,无障碍设施125处,停车场10950平方米,非机动车充电桩142套,便民设施1500平方米。

2.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街接的基础设施:排污管道1000米,道路和公共交通500米(3000平方米),通信线路规整 4500 米。

(二)青神县西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青神县西部老旧小区水、电、路、气,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并对老旧小区房屋公共区域进行修缮等。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的劳务机械分包、材料分包。1.具体实施内容、施工范围根据我公司中标项目情况进行具体安排。包括但不仅限于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资料收集、制作(包含但不限于开竣工资料、过程资料、影像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竣工图等)。

2.包含项目内材料送审、送检。

3.包含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含符合业主要求的项目部建设)。

4.包含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一切施工内容。

5.包含项目工程中的一切变更工程、新增工程的实施。

(以上描述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上内容,供应商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的风险,部分专业分包项目除外)。

注: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根据成交人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施工情况,有权对成交人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或重新划分。

四、报价要求:

1. 暂定合同总价: 劳务机械分包:1050万元,            

2. 暂定合同总价:材料分包:    1950万元。            

3. 供应商报价:最低下浮比例不低于8%。供应商只需报下浮比例。(报价低于8%废标)                    

4. 结算时以建设单位对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审定价作为基数乘以下浮比例作为结算价(含税)。   

室外燃气及与市政管道的接驳(土建工作由中标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负责开挖及回填。

五、服务要求

(一)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40日历天。若签订之次日与实际开工日期不符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六、结算办法

(一)结算方式:本项目最终按照建设单位对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审定价作为基础价乘以下浮比例进行结算,中标单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付款方式: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款项后,按收到款项的65%进行支付,审计完成后按结算金额扣除 3%的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三)该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但若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行政审计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不定期进行抽审检查,并发现不限于审核计量有误等情形要求发包方(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整改的,成交人应按监督结果等相应要求配合发包方(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整改,需要退还多支付费用的应按程序退还。

七、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劳务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要求

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名现场管理人员、 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1名资料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增设相应管理人员)。(其综合业务素质达到要求或具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

八、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 

(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受限制,劳务公司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7.联合体投标时,需签署联合体协议。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0 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二)供应商无故不履行合同时,保证金不退还。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账户名称: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神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20351142500100000128221。

(三)保证金退还:

予以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原账户退还;

2.中标供应商在缴纳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原账户退还。

3.因投标人账户问题导致无法正常时间内退付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付利息。

十、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暂定合同价的 10%。供应商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十一、违约责任:

1.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缴纳履约保证金、洽谈签订合同事宜,同时做好进场准备。如成交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洽谈签订合同事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成交人未按本月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内容,每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总工期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0元,超过20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双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成交人未按图施工和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实施或验收不合格,无法达到相关标准,采购人直接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双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需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且有权将成交人纳入采购人黑名单,一经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成交人及其关联方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现场负责人,若擅自更换现场负责人,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见纠正,发包人可对成交人处以10 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成交人按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重点及关键部位施工必须在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经监理人、发包人书面批准 (1天以内由监理人批准并告知发包人,1天以上需监理人、发包人共同批准);未经书面批准离开现场的,成交人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累计超过30天或十次以上( 含十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人按暂定合同总价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十二、成交单位确定:报价最低为中标单位。

十三、投标函一式3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盖供应商鲜章。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二)招标文件售价(一个包):200元。

账户名:四川恒开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青神支行

账号:22417701040012239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络方式获取。

供应商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后发“987604649@q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室,联系电话:15008498625。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报名回执单发送至该供应商电子邮箱。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招标文件获取缴费凭证。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0日10时30分;

(二)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青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神县鑫府路182号2楼)。

(三)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十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青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神县鑫府路182号2楼)。

十七、采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一)本项目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万元整。

(二)交款方式:a、现金支付;b、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恒开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青神支行

银行账号:22417701040012239

十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名  称:青神羽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神县鑫府路180号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方式:1838168509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四川恒开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星城街13号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方式:15008498625